关于做好暑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70-01-01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62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期末考试期间及暑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校园安全大排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总结日常的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再次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全覆盖、无疏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重点在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火灾、防电、防易燃易爆物品、防食品卫生安全、防突发事故等方面,对学校食堂、教学实训中心、锅炉房、体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围墙、校内湖泊、消防设施等重点区域加强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逐一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事重点人要加强管控,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

二、开展假期学生安全教育

学工处要督查各二级学院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结合暑假假期特点,做好学生期末考试期间安全、毕生生返校期间安全、学生离校及返校旅途安全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开好学生离校前最后一次主题班会课,重点对学生在假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政治安全等方面强化教育,明确提出要坚决抵制和防范“黄、赌、毒”,坚决抵制和防范邪教组织、宗教极端思想的拉拢与渗透。远离传销非法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及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妥善安排学习、生活,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后勤处、教务处要加强对暑期在校内举办各种培训班的管理,对各种办班活动严格审批,防范利用学校场地从事非法招生办学活动。

保卫处、校卫队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校园;加强校园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巡逻,严防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校内景观湖巡查力度,严防发生校内溺水事故。

后勤处、基建处要加强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敦促施工单为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管理,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学校办公室要做好暑期值班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构建假期学生安全共管工作机制

学工处要督促好各二级学院构建假期学生安全共管机制。一要掌握学生暑假离校的动态,如离校时间、离校去向、与家长联系情况等;二要按照《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要求,印发并邮寄假期安全告知单,明确暑假起止时间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等。三要要在暑假期间,通过电话、微信、邮件、QQ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联系,掌握学生动态,督促家长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南昌工学院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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