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概述

发布日期:1970-01-01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既是保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学校的基本责任。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属于治安、安全重点单位,学校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学校安全工作做得好坏,不仅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而且也关系到广大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对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防范等工作,共同创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美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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