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综治办主任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1970-01-01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校实际,对每个学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决策,提出措施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协助分管校领导,协同各二级学院、部门第一责任人,抓好本校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综治维稳目标的实现。
三、在本校范围内层层建立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维稳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五、检查督导校属各单位部门综治维稳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倡导见义勇为,坚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七、若本校范围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必须赶到现场协助领导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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